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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南充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作者:ystwx 来源: 时间:2022-03-11 11:11:30 阅读:458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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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和《关于2021年度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面向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精神,现将2021年下半年南充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面向社会招录的职位: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面向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录的职位:在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各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二、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

1.体检报到时间:2022年3月16日上午7:00(星期三)。

2.体检集中报到地点:南充市高端人才服务中心(南充市顺庆区白土坝惠民街147号安居苑旁)。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司法局统一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过期身份证均不得参加体检)、笔试准考证、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1张(底色不限)。未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责任自负。

2.体检前一天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少吃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保持空腹(禁食、禁水)。体检费由考生与医院据实结算(考生自备现金)。

3.进行矫正视力检测的考生,须自行准备适配的框架眼镜,请勿佩戴隐形眼镜。

4.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体检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由他人陪同或随同。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清洁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2.体检当天考生应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同时提供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体检。

3.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体检当天无法到达报到地点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4.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5.鉴于近期国内、省内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南充市的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请考生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南充市司法局政治部(联系电话:0817-5258951)。如所留电话号码无法接通,责任自负。

附件:2021年下半年南充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南充市司法局

2022年3月10日

原标题: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南充市司法局 关于2021年下半年南充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cpta.cn/newsDetail/71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