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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试题小练习
作者: 来源: 时间:1970-01-01 08:00:00 阅读:1153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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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试题小练习
时间:2020-04-13 14:05:07|来源:易尚事业单位考试网

【导读】

易尚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法律知识--试题小练习》,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本次挑选部分练习试题进行解析,希望可以加深对于法律的理解。

【单选题】1.某甲骑摩托车违章撞伤某乙,造成某乙腿部表皮破裂。某甲送某乙到医院治疗,护士未作皮试,即给乙注射破伤风针,乙因药物过敏而死,甲的行为对乙的死亡而言属于:

A.不构成犯罪 B.交通肇事罪 C.过失重伤罪 D.过失杀人罪

1.【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关于刑法分则中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同时还考察了犯罪构成要件中犯罪客观方面关于因果关系的相关考点。

案例中甲将受害乙撞伤的行为属于轻伤,同时也尽到了将乙送往医院的义务,与死亡结果没有因果关系。然而乙死亡的原因却是由于医院护士个人在护理时的个人疏忽的原因而导致。故本质上甲和乙的死亡结果没有因果关系,缺乏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要件,不成立犯罪。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

【单选题】2.下列情形中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的是:

A.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拒绝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份子的刑事拘留

D.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市公司的罚款决定

2.【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具体行政行为和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可以由法院受理。

A选项中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属于税务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B选项属于行政许可行为;D选项属于行政处罚的行为;都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但是C选项属于刑事拘留,受到刑事诉讼法的调整。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单选题】3.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要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程度相适应、避免畸轻畸重的不合理不公平的情况,这是行政处罚的:

A.处罚法定的原则 B.处罚公开的原则

C.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D.过罚相当的原则

3.【答案】D。解析:行政处罚的主要原则包括了:处罚法定原则、处罚公正原则、处罚公开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过罚相当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处罚相对人权利保障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其主要内容是: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处罚依据是法定的、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法定的、程序法定。

处罚公开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据必须公开,行政处罚的程序和行政处罚的决定公开,行政处罚公开原则应有一定制度作为保障。

过罚相当原则:过罚相当原则是指设定和适用行政处罚,必须使处罚后果与违法行为相适应,不能重过轻罚或轻过重罚。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同一形式的行政处罚,不能重复进行处罚。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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