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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关于甘孜州巴塘县选聘编制外村级幼教点(园)辅导员18人的启事
作者:易尚教育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0-08-21 10:14:54 阅读:1007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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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我县学前教育发展,扩大村级幼教资源,提升学前教育普惠水平,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民族地区村级学前教育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3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我县122个行政村开办村级幼教点(园),现将2020年补录招聘的18名编制外村级幼教点(园)辅导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我县有122个行政村,按每村2名双语辅导员配备,通过2017年、2018年、2019年三次招聘后,目前在岗人员为226名,本次还需补招18人。

二、报名要求

    按照专业化幼儿教师队伍建设要求,为了确保村级幼教点(园)辅导员能力素质,要求报考者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籍要求:巴塘县户籍;

    2.年龄要求:在18至30周岁之间(1990年8月22日至2002年8月22日之间出生);

3.学历要求:高中毕业(含中职)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要求:体貌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二)优先条件

    有以下条件者,总分基础上可相应加分,在同分情况下,可优先录取。

    1.老红军烈士直系后代、烈属直系后代、军属直系后代加1分(乡镇出具证明,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签章);

    2.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加2分;

    3.取得教师资格证且为幼教专业者加3分。

注:以上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多个条件的只加最高分。

(三)政治条件:

报考者须符合以下相关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

    2.报考对象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无民族分裂思想,没有组织、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言论和行为,没有参与非法聚众闹事的行为;

    3.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没有非法出入境情况和参加“时轮大法会”;

    4.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5.重大项目建设中没有参与阻工阻路、非法上访等群体性事件的。

(四)报名时间:2020年8月21日8:30至8月26日17:00

(五)报名地点:县教育和体育局一楼

(六)报名初审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出具学校证明);

    3.政审表(县教育和体育局处领取);

4.若符合优先录取条件,须出具相关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及 1份复印件或教师资格认定证明);老红军烈士后代、烈属后代、军属后代的证明材料。

5.招录费由考生缴纳。具体参照人事考试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免交考务费。

三、考试安排

(一)笔试

    1.考生须于8月27日上午8:30点在巴塘中学领取准考证。

    2.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8月27日13:00—15:00。地点:巴塘县中学。考生须提前半个小时到场。

    3.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含幼儿教师专业知识和语文、数学、藏语文、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法律相关基础知识。

    4.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只准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5.违纪处理规定。一旦发现有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6.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8月27日公示,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8月28日上午8点30分在巴塘中学组织面试,通过向考生提问的方式,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

四、资格审查

由县纪委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扶贫和移民局、县民政局、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体检

    1.进入体检的名单按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若出现同分的情况,有优先条件的考生进入体检;

    3.若出现同分,优先条件也相同的情况,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4.进入体检的名单于8月28日公示。

    5.身体体检不合格不予以聘用,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体检时间为8月31日。

六、录取名单公示(9月1日至9月3日)

   拟聘人员通过体检后,由县教育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七、待遇

编制外村级幼教点(园)辅导员工资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事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办〔2017〕4号)文件精神,每月支付劳务报酬2000元(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全年按12个月计算,按劳务协议依法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           

1. 编制外村级幼教点(园)辅导员工按县、乡(镇)、村三级考核对表现优秀的编制外村级幼教点(园)辅导员按每年5%纳入县级参保范围。

2.编制外村级幼教点(园)辅导员聘用期间不享受目标奖和绩效工资,且在聘用期间每月支付劳务报酬2000元(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不逐年增加。

    3.编制外村级幼教点(园)辅导员所有资金由省上配套,当配套资金中断时,聘用关系自行解除,招聘方不支付任何补偿资金。

八、监督举报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5622506;县人社局5623675。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巴塘县教育和体育局
 巴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