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税收
(一)税收的概念
要搞清楚税收,就得先明确财政收入。所谓财政收入,指的是国家通过一定的形式和渠道筹集起来的资金。根据渠道不同,可以将财政收入划分为税收收入、利润收入、债务收入及其他收入四大类,而其中税收在财政收入中占据主导地位,是财政收入最重要、最稳定的收入来源。
为什么说税收最重要、最稳定呢?所谓税收,指的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强制征收所取得的财政收入。正所谓有国就有税,有税就有法。税法为税收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由此可知,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等特征。
(二)税收的种类
在我国,相关税法根据征税对象不同,税收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流转税:经济学中流转指的是商品或资金在流通过程中的周转。因此流转税所针对的是商品交换中的交易额和劳务收入额。主要包括三类: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
所得税: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税收种类总称。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资源税:在我国,自然资源属于公有制财产,因此开发利用国有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就需要为所用资源纳税。比如矿产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财产税:以纳税人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税种。比如房产税、车辆购置税、契税等等。
行为税: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税种。比如印花税、屠宰税等。
(三)违反税法的行为
在我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家的兴旺发达、社会的和谐安定需要每个人共同付出。我们在享受国家提供的公共服务、安全保障等的同时,也必须自觉承担应尽的义务,自觉依法纳税。但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很多为了个人利益而违反税法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偷税:以欺骗、隐瞒等方式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比如伪造记账凭证、虚假申报纳税等。
欠税:不按时缴纳,拖欠税款的行为。
骗税:用欺骗的方式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为。比如个人所得税专项扣减,伪造凭证以享受专项扣减。
抗税: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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