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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犯罪故意
作者:ystwx 来源: 时间:2022-03-21 16:51:46 阅读:1030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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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故意,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成立犯罪故意,必须具备以下两个特征:(点击咨询:

(一)认识因素,就是行为人对于自己行为与结果的认知。“认知”的范围包括:

(1)行为的性质。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合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换句话是指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例如,我在实施抢劫,如果没有意识到是在抢劫,就不算是对行为的认识。(2)行为的客体。客体是比较抽象的,例如权利或者秩序等。行为人应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是什么。例如杀人,须认识到被杀的是人,侵害的是他人的生命权,而不是动物。(3)行为的结果。认识到自己行为可能会导致的后果,有一种预见性。比如我拿刀去砍别人,知道结果可能会导致他人死亡。(4)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二)意志因素,就是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故意又按照意志因素的不同表现,可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

1.直接故意,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是一种希望的心理态度。“希望”是指积极地追求。在直接故意中,行为人想要通过自己的行为,积极地追求某种危害后果,内心是迫切强烈地期待发生预期的犯罪结果。比如甲为了报复乙,将乙从80楼推下去,对于乙的死亡,甲是积极追求希望发生的,所以甲是直接故意。又比如甲为了获取高额的遗产将被继承人残忍地杀害,甲是直接故意,在内心中都是积极追求犯罪目的。

2.间接故意,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是一种放任的心理态度。“放任”是指任其自然,结合犯罪结果来说,就是指行为人对于自己的行为所导致的危害后果是一种无所谓的心理,对于危害后果发生也行,不发生也可以。主要有以下这几类情形:

(1)为了某个犯罪目的,而放任另一犯罪结果发生。例如,甲投毒杀害自己的妻子乙,而对也会毒死两个人的孩子小白的事实听之任之,结果小白中毒而亡。甲对小白死亡的结果就是间接故意,属于是为了犯罪而放任其他犯罪的情形。

(2)为了某个非犯罪目的,而放任另一犯罪结果发生。比如丙在公园里拿气枪打树上位置很低的鸟,全然不顾附近奔走游玩的孩子,结果打伤了一个小孩,这是间接故意。再如,甲乙两人吵架,从闹市区的楼上往楼下扔东西,全然不顾楼下可能会经过他人,导致抛的物品将他人砸伤,这种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导致犯罪结果的出现就属于间接故意,本身不属于积极追求的态度,而是放任的态度。

(3)激情式犯罪,在强烈的情感冲动下犯罪。例如甲乙是男女朋友关系,此时甲正在开车,乙发现甲的手机中存有许多与其他女子的暧昧照片,冲动下与甲扭打在一起,导致车辆冲入商场,导致六死一伤。乙明知和驾驶人员甲扭打在一起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伤及他人,但在冲动下,不顾及他人死活,所以乙的心理态度属于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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