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易尚教育

微信号:yishang

02865227334
2020眉山市监察委员会遴选、选调公务员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作者:ystwx 来源:眉山人事考试网 时间:2020-11-05 10:10:10 阅读:674 分享至:
四川公务员备考课程四川公务员考试交流群

按照《2020年度眉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关于2020年度眉山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相关要求,现将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按照进入资格审查人选与遴选、选调名额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拟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

(一)公开遴选

点击查看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11月5日—6日(09:00—12:00,14:00—18: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中共眉山市纪委、眉山市监委206室(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8号)联系人:李尚友,咨询电话:38165310。

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公开遴选考生需持《2020年度眉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2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县〔区〕组织部〔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公开选调考生需持《2020年度眉山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2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五、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遴选、选调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在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遴选、选调阶段保持通讯畅通,凡因通讯不畅而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纪委、眉山市监委负责解释。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