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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0年临床医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公告
作者:易尚教育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0-04-28 09:22:27 阅读:1241 分享至:
四川公职考试交流群

各区考点: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2号),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廷期开展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办函(2020)2号)等精神,为做好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天津考区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全国统一时间

1. 临床类别:2020年7月10-23日。

2. 中医类别:2020年7月11-19日。

3. 口腔类别:2020年7月11-19日。

4. 公共卫生类别:2020年7月11-12日。

5.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2020年7月23-29日。

(二)第一次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计算机化考试)

1. 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020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军事医学加试:2020年8月21日下午15:35-16:05。

2. 口腔类别、公共卫生类别、中医类別中医专业、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020年8月21-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军事医学加试:2020年8月22日上午11:05-12:05。

3. 口腔类别、公共卫生类别、中医类别中医专业、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020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军事医学加试:2020年8月22日上午11:05—11:35。

4.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020年8月22日下午16:30—18:30和8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16:30-18:30。

军事医学加试:2020年8月23日上午11:05—12:05。

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20年8月23日上午11:05—12:05。

(三)医学综合笔试第二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1. 临床、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20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 临床、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20年11月14日和11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020年天津考区继续积极向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临床执业医师、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和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医学综合笔试"一年两试"试点工作,最终结果以后续通知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原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可以报名参加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二)外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按照《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规定》、《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和获得国外医学学历的中国大陆居民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取得中国医学专业学历的外籍人员申请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三)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台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津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第四十五条规定,台湾学生可以参加大陆医师资格考试,在大陆高校就读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的台湾学生,参加研究生学习一年后可按规定参加考试。

(四)申请参加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的考生应当符合报考临床执业医师资格且在院前急救或儿科岗位工作,报名条件和要求按2015年有关政策执行。

(五)现役军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按照要求参加军事医学内容的考试。

(六)通过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中,当年毕业的研究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扫描件;2019年毕业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方可报名参加医学综合笔试。具体提交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

(七)在试点考区通过当年实践技能考试,但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笔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笔试(含缺考与未缴纳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费用考生)。

三、考试报名安排

(一)网上报名

考生个人于2020年1月21日24时前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网站(www.nmec.org.cn),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生成并打印带有报考信息和考生报名照片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 功通知单》(1份需在表格下方亲笔手写"以上所有信息经本人核实无误,真实有效"字样,并本人签字确认。自2017年起,在考区审核工作结束后,不再受理个人报名信息修改。

(二)现场审核

本年度天津考区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工作,采取两种方式开展,分别为"线上审核方式"和"现场审核方式",和平区、南开区、开发区三个考点作为试点,采取"线上审核方式"开展审核工作,其余考点采取"现场审核方式"开展审核工作。

1. 线上审核方式申报时问与程序

考生于4月28至5月6日24时前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考生报名系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按照《医师资格考试(天津考区)考生报名提交材料说明》(附件1)上传相关材料,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医师资格考试线上审核系统考生操作手册(天津考区)》(附件5)。

2. 现场审核方式申报时间与流程

报名点(所在单位或院校)、考点(区卫生行政指定部门)现场审核时间: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5月12日期间,具体审核安排以报名点、考点通知为准。

(1)报名点现场初审

考生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向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学院校或考点指定单位提交相关规定的报名材料(详见附件1-4),其中我市医学院校在校研究生向所在医学院校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其余考生向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考点指定单位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外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单位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医学院校或考点指定单位对初审合格的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整理,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考生本人签字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电子扫描件等相关材料由专人报送考点进行资格审核。

(2)考点现场审核

各考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受理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医学院校或考点指定单位提交初审合格的考生报名材料的审核。

(三)考区资格复审

1. 线上审核方式考区复审时间: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13日

2. 现场审核方式考区复审

各考点于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20日期间,携带考生本人签字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电子扫描件等相关材料到市医学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核。

四、网上缴费

天津考区实行网上缴费。

(一)实践技能考试

1. 在考区资格复核结束后,审核通过的考生,于2020年5月22日至5月28日24时前自行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相关提示,自行完成网上缴费。考务系统不再支持现场缴费功能。

2. 逾期未繳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缴费成 功的考生,如需开具所繳考试费发票,可以持本人有效证件于2020年5月28日到市医学考试中心考评部办理,逾期不再办理开具发票事宜。

(二)医学综合笔试

第一次医学综合笔试和医学综合笔试第二试的网上缴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打印准考证

经审核同意且缴费成 功的考生自6月30日起登录国家医学试网(www.nmec.org.cn)自行打印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妥善保管,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医学综合笔试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收费标准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卫生计生系统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17]966号)、《关于调整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津发改综[2014]566号)、《关于调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12]890号)的规定,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国医考发[2016]87)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调整医师资格考试(中医类)考务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认证[2017]9号)的要求,医师资格考试执行如下收费标准:

(一)报名与审核

10元/人。

(二)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

临床类别、公共卫生类别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400元/人;

口腔类别:450元/人;

中医类别(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350元/人。

(三)第一次医学综合笔试

临床、中医类别(中医、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医师考试:236元/人;

临床、中医类别(中医、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助理医师考试:118元/人;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考试:256元/人;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考试:128元/人。

(四)医学综合笔试第二试

临床、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考试:128元/人;

临床、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专业执业医师考试:256元/人。

七、实践技能考试结果查询

考生自天津考区实践技能考试全部结束10个工作日开始,可以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查询技能考试结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报名工作责任

各报名点、考点要加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组织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重点环节靠前指挥,薄弱环节强化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压实责任。

(二)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今年现场审核工作正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区考点、报名点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以及我市、区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做好审核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后勤保障到位、人员保障到位、健康监测到位、环境整治到位,确保人员安全。采取专人审核申报、提前预约、错峰分时审核机制,保障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工作安全顺利平稳开展。

(三)严密组织实施

医师资格考试涉及广大考生切实利益,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各报名点、考点要高度重视,制定组织实施方案,及时将政策传达到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四)严格落实法规要求

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等法规要求,严把资格审核关,做好申报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五)严把审核程序

各报名点、考点要严格把握政策导向、适用范围、解释口径,按照规定整理申报材料,线上审核试点考点要积极协助申报人员登录系统上传材料。要严格按照申报程序开展工作,确保申报程序规范。

(六)严格审核内容

各报名点、考点要加强对申报人员岗位、学历、考核证等相关上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加大对申报人提交材料内容真实性审核,杜绝造假行为,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有效。

(七)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各报名点、考点要加强对考生考风考纪教育,增强考生依法考试和诚信考试意识,保证考试平稳进行。市卫生健康委将加大对考务工作管理力度,对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违反《刑法修正案(九)》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事项

(一)各考点、报名点和考生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天津卫生人オ网(www.tjwsrc.com)下载有关材料。

(二)本通知未尽事宜和其他考试相关事宜可以向市医学考试中心考评部(022-58077811)或考点咨询,也可通过天津卫生人才网及其微信公众号(tjwsrc1993)获取相关考试信息。

附件:1. 医师资格考试(天津考区)考生报名需提交材料说明

2. 考试报名材料电子扫描文件制作要求

3. 电子扫描文件真实承诺书

4. 在校学术学位(原"科学学位")研究生学历、临床(公共卫生)毕业实习、实践训练经历证明

5. 医师资格考试线上审核系统考生操作手册(天津考区)

6.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7.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期考核证明

2020年4月26日

原标题: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天津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tjwsrc.com/NewsView.Asp?ID=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