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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宜宾叙州区乡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3名公告
作者:超级管理员 来源: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1-08-31 16:29:11 阅读:795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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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经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到柳嘉镇人民政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大龄人员: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低收入家庭人员: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城乡低收入标准的城乡居民家庭的人员。在报名前取得国家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宜宾市叙州区户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人,其中男1人,女2人。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户籍为城镇户籍且取得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4.具有较强的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5.自愿接受本聘用方式,遵守聘用协议的相关约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7日18:00截止(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柳嘉镇便民服务中心(金江农商行柳嘉支行旁)。联系人:黄甫,咨询电话:0831-5699098。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与报名相关的资料,所有材料均一份;本人同底版一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现场填写《叙州区柳嘉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

5.资格审查:由叙州区柳嘉镇人民政府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6.费用: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综合择优录取办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政策法规知识及其他技能。笔试满分10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试当天请携带好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3.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

考核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加试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阶段。主要对应聘者报考条件、档案、资料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叙州区柳嘉镇人民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

四、聘用与管理

(一)所聘岗位属于公益性的岗位,实行灵活的聘用和管理机制,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计划外用工人员。

(二)经公示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一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

(三)工资薪金标准按《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宜府发〔2018〕9号)及区级相关规定实施,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为招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四)受聘人员的管理及考核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699638(柳嘉镇人民政府纪委办公室电话)。

九、本公告由宜宾市叙州区柳嘉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569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