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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街道办事处招聘劳务派遣公告
作者:超级管理员 来源:泸州人事考试网 时间:2021-08-31 16:19:28 阅读:548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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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石洞街道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石洞街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三)具备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网络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9月7日

2.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2)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必须件)、毕业证(必须件)、学位证、《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职称证等资料的扫描件。

(3)应聘者需提供本人2寸证件照1张(底色不限)。

(4)请将以上资料扫描件、照片及《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统一打包,以“姓名+联系电话”格式命名(如:王某某+138****8888),发送至邮箱526399186@qq.com。

3.所有岗位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选聘人数。

(二)资格审查

由石洞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审查,直接审查应聘者网络上提交的资料及信息,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职称/职业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因拍照不清楚、材料差缺等原因无法进行审查工作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后面的笔试或面试考核环节,责任本人自负。

凡2021年9月9日下午18:00前未接到电话通知的考生,均视为资格初审通过。

(三)考试

对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石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组织统一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综合素质能力,笔试成绩为100分。资格初审通过者请于2021年9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到石洞街道组织人事办(310室)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为2021年9月12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暂定于9月中下旬公开至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matan.gov.cn/)。

2.面试。根据应试者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为100分,进入面试的人员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官当场评分并公布本人面试成绩。

(四)考察

根据应试者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招聘职位录用名额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及进入考察程序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至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matan.gov.cn/)。

(五)体检

综合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成绩高低依次替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石洞街道办事处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四、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选,试用期2个月。对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务合同。

五、相关说明

(一)此次招聘工作由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石洞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按岗位所需人数择优聘用,拟招聘人员为编外聘用,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聘用人员与泸州市龙驰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派遣至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石洞街道办事处工作,薪酬待遇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二)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四)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30-2601023。

监督电话:0830-2989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