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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省水利厅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作者:ystwx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时间:2020-10-29 14:13:45 阅读:1293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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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此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已进入资格复审阶段。现就我厅2020年度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遴选或选调名额之比为5:1(个别职位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遴选或选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5日(星期四)9:00-18:00。

地点: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清江校区)二楼大会议室(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35号)。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准备的材料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持有以下材料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一)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遴选职位的还需经市<州>党委组织部同意推荐并盖章),该表从报名系统打印;

(二)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三)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本人历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

(六)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30030003职位无需提供此材料;

(七)证明公务员身份的相关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

1.通过公务员公招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提供录用为公务员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

2.通过选调生招录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提供省委组织部选调生通知和选调生审批表复印件;

3.1998年以前进入行政机关工作者提供国家公务员过渡审批表和国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提供军转安置通知和转业审批表复印件;

5.通过公务员调任途径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提供调任通知和公务员调任审批表复印件;

6.通过领导干部公选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提供省委组织部同意市州公选方案的材料、公选公告、公选任职文件。

30030003职位无需提证明公务员身份材料。

(八)其他证明材料:

1.省水利发展保障中心水旱灾害防御室四级调研员职位(编码30030003):

(1)符合报考条件的企业领导人员需提供当前职务(岗位)任职(聘用)文件复印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五、六级职员,须提供当前职务(岗位)任职(聘用)文件复印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

(3)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文件复印件及职称文件和证书复印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

2.省水利发展保障中心财务管理(编码10120036)、组织建设(编码10120038)、党务与宣传(编码10120039)、巡察管理(编码10120040):

须提供3篇以上已发表文章的刊物原本及复印件。其中,为内部刊物的,须由刊物举办单位盖章。

反映文字功底的文章应是通过总结、提炼,创作性地提出相应思路、思考的文章,简短的工作通讯信息不作为依据。

3.根据考生具体情况,水利厅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复审防疫要求

(一)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审查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

(四)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资格复审时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五)资格复审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审查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审查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工作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审查条件的考生,安排继续进行资格复审;不具备继续完成资格复审条件的考生,由工作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六)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生复审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二)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三)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各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发给面试准考证并签定《四川省水利厅2020年度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咨询电话:86932499

附件:1. 四川省水利厅2020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名单

2.四川省水利厅2020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资格复审名单

四川省水利厅人事处

2020年10月28日